”办案民警称

作者 ygyg33 浏览 发布时间 12/01/21

些不良习气。2008年2月,梁林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2月26日,梁林被释放。

  去年7月25日凌晨2时,民警在网吧

案发前的梁林

  对儿子坠楼一事,梁志强悲恸不已。他提出疑问:梁林跳楼,警方是否有刑讯逼供情况、是不是民警把他抛下楼的……

  调查伤者自残警方不担责

  去年7月30日,船山区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,调查梁跳楼一事。调查结论是:船山区公安分局在抓捕梁林及核实其真实身份的执法过程中,没有实施刑讯逼供行为和其他违反违纪行为,执法程序合法;梁系畏罪潜逃致伤,是故意自伤自残行为,其后果应由自己承担,警方没有责任。

  在梁林住院期间,其医疗费、护理费等全部由警方或医院垫支。梁志强没有出钱。

  上午8点半,民警通过网络核实其身份。9时许,民警正在查阅资料核实其真实身份时,发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――嫌疑人翻窗逃跑,从二楼办公室坠地,致头部受伤,伤情严重。

  今年3月,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精神病鉴定:梁林具有受审能力。6月1日,船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6月17日,船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梁林有期徒刑8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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